成都樓宇燈飾工程設計原則:
1.用燈光重塑大樓的新形象
建筑景觀照明工程是重塑建筑的夜間形象,既要突出建筑的造型特征和使用功能,又要把握建筑形象的內涵,重塑建筑的夜間形象,充分體現建筑的設計風格和意圖。突出建筑簡潔明快的造型和功能,努力營造安靜、水平的氛圍。借助光影,我們應該重建一個與白天明顯不同的新形象。
2.體現建筑的功能性和藝術風格
建筑景觀照明工程除了通過照明重建建筑的新形象外,還應體現其功能性和藝術風格。比如政府建筑和紀念性建筑就應該莊重、莊重,而不是像商業建筑的燈光一樣渲染出濃郁、繁華的氣氛。建筑師的設計風格要充分體現,通過相鄰面之間的亮度變化和色差突出建筑的輪廓,保證建筑的整體性,具有良好的主體感。
3.照明應避免對居民造成光干擾
建筑景觀照明工程中使用的投射燈功率大、亮度高,布置在建筑物附近,容易對路人造成眩光,對周圍建筑物內的居民造成光干擾。因此,光線投射方向和采用的燈具應防止眩光,盡量減少溢出光和雜散光。根據需要,選擇合適的燈具配光特性曲線,投射到需要表現的部位。燈可以安裝在地面上向上照明,也可以單獨安裝在墻壁和柱子上,或者成組安裝在垂直桿上。